建筑工程中讨论工伤事故赔偿与民事侵权赔偿的区别
1.法律关系不同。从性质上看,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与民事侵权赔偿性质上存在根本的差别,故两者是两个不同且独立的法律关系。
2.请求权基础不同。民事侵权赔偿是基于侵权行为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工伤事故赔偿是基于工伤保险而产生的工伤待遇请求权,其中向社保部门主张工伤保险待遇是依据行政关系,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是依据劳动关系。
3.法律关系的主体不同。民事侵权赔偿的主体为民事侵权法律关系的双方。工伤事故赔偿产生于具有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获得赔偿的权利人是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的劳动者,赔偿义务人是与劳动者具有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4.归责原则不同。民事侵权赔偿适用过错责任,即按各自的过错程度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工伤事故赔偿适用无过错责任,则不论劳动者对工伤事故的发生是否具有过错,用人单位均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5.适用法律和赔偿项目、标准不同。民事侵权赔偿适用民法,赔偿项目和标准主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工伤事故赔偿适用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赔偿项目和标准主要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地方性规章的规定。
6.主张权利的程序及时效不同。民事侵权赔偿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为1年。工伤事故赔偿应先申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裁决才能向法院起诉,实行仲裁前置的救济方式,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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